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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 有下列情況者不宜泡湯,以免發生意外: (1) 孕婦、行動不便老人及未滿三歲之幼兒,不宜入浴。
(2) 飽餐後及空腹時不宜入浴。
(3) 具乾性及過敏性皮膚者,不宜入浴。
(4) 飲酒過量、顯有醉態者,禁止入浴。
(5) 患有傳染病者,禁止入浴。 |
2. | 上了年紀的銀髮族,請勿單獨一人泡湯,建議結伴前往為宜。 |
3. | 患有心臟病、肺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患者,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。 |
4. | 長途跋涉、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,宜稍作休息再入浴,以免引發腦部貧血或休克現象。 |
5. | 入浴之前,最好能有大約一小時的休息靜養時間再入浴,因溫泉的成份強,泡湯效果有如做運動一般。 |
6. | 入浴池或泡湯時,應避開高溫的溫泉出水口。依皮膚承受力而定,水溫38~42℃為宜,最高不可超過45℃,以免燙傷。 |
7. | 泡湯時間的長短視溫泉的溫度而定,以一次浸泡15分鐘為宜,可反覆多次入浴,但一天不要超過三次為佳。如果泡湯時汗流浹背,或是心跳急遽加速 (脈搏一分鐘跳動120下以上),請先起身休息5~6分鐘後,再繼續第二次的泡湯。 |
8. | 泡溫泉時,若有心悸、頭暈等現象產生,應緩慢起身步出浴池,安靜休息片刻;若情況沒有改善,就要立刻停止泡湯。 |
9. | 年紀較大或心臟微衰弱者,最好不要採取坐姿浸泡,建議將浴槽邊緣當作枕頭,以手腳舒展開來的漂浮方式入浴,以免發生心慌或胸口悶的情形。 |
10. | 泡湯時請安靜身心、全神貫注,讓溫泉浴的化學和物理刺激在體內形成有益的治療作用,達到溫泉養生之道。 |
11. | 溫泉浴畢,請直接用毛巾將身體擦乾,頭髮吹乾。除非是皮膚敏感型者,否則浴後建議不要用清水將溫泉凝脂沖掉,可持續保溫效果。 |
12. | 浴畢後應避免暴飲暴食,並且不要喝咖啡、濃茶,或是做抽煙、喝酒等增加刺激的行為,以延長並增進溫泉浴療效果。 |
13. | 泡完溫泉後不宜直接進入烤箱,以免造成眼角膜的傷害。 |